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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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到外埠医疗机构就医的,须经服务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报参保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可到外埠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社工发〔2022〕46号 第十九条) 2.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长期居住在外埠且有医疗依赖的工伤职工,可在居住地选择不超过2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工伤医疗机构,经参保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在居住地选择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社工发〔2022〕46号 第二十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西城社保大厦工伤(职伤)一件事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600707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三层工伤(职伤)一件事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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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002014007012 | 事项编码 | 111101020000377940300201400701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20000377940300201400701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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