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193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 ||
受理条件 | 您要开一家“中医(纯中医)诊所”,1、首先应具有一处合法的经营场所;其次,房屋相对独立,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设有候诊区、就诊区,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2、 若已有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请携带材料清单要求的材料前往政务大厅,在政务专员的指导下办理其他业务。 政务专员将材料交各部门并联审批,通过后联系您领取。 3、 若经营面积大于300㎡且装修费用大于100万元,请在装修前自行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beijing.gov.cn/)申请施工许可;装修完成后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选择在线办事中的在线申报→住建委→市、区住建委,选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进行申报。最后,您的经营场所在开业前要符合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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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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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备案人应对网上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及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作出承诺并承担主体责任。 2.备案人应如实在网上填写信息,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网上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见。【展开】 | 符合条件,受理;不符合条件,退回【展开】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7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1.备案人应对网上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及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作出承诺并承担主体责任。 2.备案人应如实在网上填写信息,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网上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见。【展开】 | 符合规定,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不符合规定,退回材料【展开】 | ||
颁证与送达 | ||||||
制证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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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中医诊所备案证 | |
结果名称 | 中医诊所备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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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医诊所备案证.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结果公告 | |
结果名称 | 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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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结果样本.txt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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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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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结果名称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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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设定依据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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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家主席令5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展开】 |
【部门规章】《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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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卫计委令 第1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展开】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