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05793445914N3110214192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权力来源 | 无 |
处罚的行为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行为进行处罚 | ||
处罚的种类 | |||
处罚的幅度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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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