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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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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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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我要开汽车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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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245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受理条件 一、申办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按照规定向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项目 四、有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者合法租用证明。租用经营场所的,应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租用合同 五、有健全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六、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 (二)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 七、租赁车辆条件: 1.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为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的企业自有车辆 2.租赁车辆应为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 3.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租赁经营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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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展开】受理通知书【展开】
审查与决定
决定6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展开】备案证明【展开】
颁证与送达
制证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2、《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明》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其他:

申请材料

情形引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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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结果名称《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企业证.jpg
有效时间三年
《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明》
结果名称《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备案证明》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车证.jpg
有效时间无时限

设定依据

【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市政府令〔2012〕第24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 第一款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展开】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2次

法定办结时限 2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468516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大厅“朝我说”窗口【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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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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