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孕妇写真摄影工作室
113249569000
110105000000
3
32
11110105085488593L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我要开孕妇写真摄影工作室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569000
1
3193d869-3a80-4d3e-9744-21fa044eda11
朝阳区政务服务局
110105000000
1
1^9
http://banshi.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我要开孕妇写真摄影工作室

引导服务 在线导办 移动端办理
自助终端办理
加入收藏 材料下载
手机查看
Scan me!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56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其他组织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受理条件 如果您要开孕妇写真摄影工作室,请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首先应具有一处已完成经营/办公地址备案的经营场所,工商注册时不能使用虚拟地址。若尚未申请营业执照,请前往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index)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和涉税事宜。 2、 若已有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 携带材料清单要求的材料前往政务大厅,在政务专员的指导下办理其他业务。 政务专员将材料交各部门并联审批,通过后联系您领取。3、 若经营面积大于300㎡且装修费用大于100万元,请在装修前自行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beijing.gov.cn/)申请施工许可;装修完成后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选择在线办事中的在线申报→住建委→市、区住建委,选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进行申报。最后,您的经营场所在开业前要符合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材料齐全、符合法定依据【展开】受理【展开】
审查与决定
决定7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依据【展开】决定通过【展开】
颁证与送达
制证2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结果名称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发证3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其他:

申请材料

情形引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结果名称及样本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结果名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结果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结果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结果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结果名称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结果文书类型登记表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txt
有效时间无时限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结果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结果样本.jpg
有效时间无时限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
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京管发〔2017〕140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七条 设置单位在设置牌匾标识之前,应到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查询牌匾标识的设置详规要求。【展开】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2次

法定办结时限 2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的,需要协调消防车等大型救援设备开展现场检查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对于重大、复杂的工程,消防验收办结时限按照国家法定时限执行。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468516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大厅“朝我说”窗口【展开】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