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595002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 ||
受理条件 | 1、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登录首都之窗官方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网上申请,完成数据填写和上报。)(申请人自备,电子) 二、(一)房屋权属文件(政府部门核发,电子)(二)租赁房屋的还需 1、租赁协议(申请人自备,电子) 2、产权人同意装修文件(申请人自备,电子)(三)现状改建项目及其他应办理规划手续的工程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核发,电子) 三、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含(一)施工合同协议书(申请人自备,电子)(二)应招标项目提交: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政府部门核发,电子)(三)非招标项目提交: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电子) 四、(一)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申请人自备,电子)(二)项目装修情况说明(申请人自备,电子) 上传要求 1、上传资料全部为pdf格式; 2、需申报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1024*768); 3、pdf文件不超过30M 4、每个类型要件只能上传一个pdf,多张照片,按顺序导入一个pdf文件中。 2、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填写详细完整,签章有效。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填写详细完整,签章有效。 3、 申报人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材料齐全,大厅受理人员收件后。 5、(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5)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 6、申报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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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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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申请主体为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的可以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也可以参加营业性组台演出;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演出经纪机构可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个体演出经纪人只能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 2.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字样; 3.演出内容不得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距离演出举办日期8个工作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窗口。【展开】 |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展开】 |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内容填写完整,签章有效、符合法定要求。 3.各项材料准备符合《北京市消防总队关于印发推“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内容【展开】 | 受理;不予受理;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相关材料流转区文化和旅游局后台;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受理凭证【展开】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7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经专业科室办理人员实地勘查后符合相关法规,予以办理。 3.(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3.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中相关要求。 4.建设单位在申报之前应当先自行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消防工程竣工验收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中相关要求,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及时申报。 5.申请主体为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的可以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也可以参加营业性组台演出;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演出经纪机构可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行纪活动;个体演出经纪人只能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 2.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字样。 3.演出内容不得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4.距离演出举办日期8个工作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区文化和旅游局受理窗口。 5.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于正式申请演出项目前20个工作日提交电子版剧本和梗概、演出计划。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展开】 | 审批;合格;不合格;备案;材料补正;(1)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区文化和旅游局后台工作人员将材料流转回业务科室进行审查,由专家审查,交由主管主任签署审定意见后,审批后的件再次回到区文化和旅游局后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后台工作人员对审批件盖章,并流转到出件窗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展开】 | ||
颁证与送达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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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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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上传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彩色)2.牌匾标识设置使用期限为一年。延长设置需在到期当月办理继续设置手续。设置人同意牌匾标识遇规划整治需拆除时,自行承担责任,无条件拆除3.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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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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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施工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证照为电子证照。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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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三年 |
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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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结果名称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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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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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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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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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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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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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
结果名称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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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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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食品经营许可证.jpg |
有效时间 | 5年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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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三年 |
设定依据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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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展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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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五条、七十三条的规定,下列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宾馆、饭店; (2)商场、集贸市场; (3)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 (4)体育场馆、会堂; (5)公共娱乐场所(包括: ①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②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③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④游艺、游乐场所; ⑤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展开】 |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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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3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条 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标识,应当按照本市牌匾标识设置规范规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进行设置,与周围景观相协调。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不断亮、不残损。牌匾标识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复,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展开】 |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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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管发〔2017〕14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设置单位在设置牌匾标识之前,应到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查询牌匾标识的设置详规要求。【展开】 |
【行政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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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三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展开】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