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养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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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养发店(3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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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我要开养发店(3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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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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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我要开养发店(3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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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6250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受理条件 如果您要开一家美容美发店(生活美容、美容服务、理发、烫发等),首先应具有一处合法的经营场所,工商注册时不能使用虚拟地址,经营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其次,店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美容室及烫、染发区应使用机械通风设备,且组织通风设备合理,店内还应设有带上、下水的专用消毒间,并且消毒间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最后,您的经营场所在开业前要符合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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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核对申请材料人是否符合审核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展开】
受理【展开】
审查与决定
决定12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展开】审批通过【展开】
颁证与送达
制证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结果名称

1、卫生许可证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发证7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其他:

申请材料

情形引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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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卫生许可证
结果名称卫生许可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卫生许可证结果样本.jpg
有效时间见结果样本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结果名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样本.pdf
有效时间无时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结果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样本.pdf
有效时间无时限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结果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结果样本.jpg
有效时间无时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结果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结果文书类型登记表
结果样本1600318023(1) (2) (1).jpg
有效时间无时限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1993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四十条 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牌匾标识,应当按照本市牌匾标识设置规范规定的位置、体量、数量等要求进行设置,与周围景观相协调。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不断亮、不残损。牌匾标识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复,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展开】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国发〔1987〕2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展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发布号令(文号)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展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三条 第一款: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展开】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予以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展开】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2次

法定办结时限 6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468516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大厅“朝我说”窗口【展开】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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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满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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