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200000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 ||
受理条件 | 如果您要开VR体验馆,首先应具有一处合法的经营场所且经营面积大于500平米,地下一层以下、人防工事,中、小学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开办;其次, 游艺场所内环境应干净整洁,室内通风良好,要设有公共用品专用消毒间(含有保洁柜);最后,经营场所在开业前要符合卫生、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1.已办理企业登记(含相应业务范围)、税务信息确认、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在京首次新参保职工社保登记。2.若经营面积大于300㎡且装修费用大于30万元,请在装修前自行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beijing.gov.cn/)申请施工许可;装修完成后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选择在线办事中的在线申报→住建委→市、区住建委,选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3.300㎡以上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五条、七十三条的规定,下列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宾馆、饭店; (2)商场、集贸市场; (3)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 (4)体育场馆、会堂; (5)公共娱乐场所(包括: ①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②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③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④游艺、游乐场所; ⑤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4.300㎡以上需办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旅店【至少含一间住宿间,包含消毒间、布草间】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最小的理发店面积10㎡,有独立区域摆放三连池、消毒柜、消毒液】、美容店【消毒间不小于4㎡,最小面积30㎡】 (三)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歌舞娱乐只针对KTV】 (四)游泳【泳池有换热设备就要办理,检查设备的定时注射药物等】 (五)博物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博物馆、图书馆 、商场(店)、书店:属于固定经营场所的需要办理,临时的无需办理】①如果是在商场里开办,商场没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的话,个人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②如果不在商场开办,经营面积在300㎡以上的话,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否则不予办理此主题。5.关于新申请内地营业性演出事项,申请人需持此事项的结果物到演出举办地的属地公安部门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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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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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受理通过。【展开】 | 受理【展开】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13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受理通过。【展开】 | 审批通过【展开】 | ||
颁证与送达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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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卫生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卫生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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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卫生许可证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四年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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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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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备案凭证 | |
结果名称 | 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备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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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备案凭证.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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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娱乐经营许可证(正本).pdf |
有效时间 | 两年 |
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 | |
结果名称 | 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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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pdf |
有效时间 | 两年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 |
结果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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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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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娱乐场所营业资格备案 | |
结果名称 | 娱乐场所营业资格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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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娱乐场所营业资格备案结果样本.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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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施工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证照为电子证照。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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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结果名称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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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设定依据
无
【行政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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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展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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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三条 第一款: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展开】 |
【部门规章】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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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展开】 |
【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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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厅字[2018]85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展开】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