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615002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 ||
受理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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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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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受理通过。【展开】 | 受理【展开】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7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受理通过。【展开】 | 审批通过【展开】 | ||
颁证与送达 | ||||||
发证 | 3个工作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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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设定依据
无
【部门规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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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展开】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