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宠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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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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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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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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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53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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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受理环节:材料合格
审核与决定环节:符合要求
【展开】
受理环节:材料合格,受理;材料不合格,一次性告知应补齐补正材料。 审核与决定环节:符合要求,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告知原因。【展开】
审查与决定
决定5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受理环节:材料合格
审核与决定环节:符合要求
【展开】
受理环节:材料合格,受理;材料不合格,一次性告知应补齐补正材料。 审核与决定环节:符合要求,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告知原因。【展开】
颁证与送达
发证1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结果名称

1、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2、工商企业档案信息材料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其他:

申请材料

情形引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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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名称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医疗器械注销决定.doc
有效时间无时限
工商企业档案信息材料
结果名称工商企业档案信息材料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企业档案材料)
结果样本工商企业档案信息材料.txt
有效时间无时限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展开】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2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468516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大厅“朝我说”窗口【展开】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

非常满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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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非常不满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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