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110105000052732A3000114108002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新设) | 朝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变更) | 朝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延续) | 朝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注销) | 朝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