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营利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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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我要开营利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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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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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我要开营利性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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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167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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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核对申请材料人是否符合审核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展开】
受理【展开】
审查与决定
决定5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展开】审批通过【展开】
颁证与送达
发证1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结果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3、民办学校正式设立批准书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其他:

申请材料

情形引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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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食品经营许可证
结果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食品经营许可证.jpg
有效时间无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jpg
有效时间三年
民办学校正式设立批准书
结果名称民办学校正式设立批准书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txt
有效时间无时限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发布号令(文号)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展开】
【部门规章】《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展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发布号令(文号)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展开】
【行政法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2006年11月3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八条 民办学校变更办学地址或者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外增设教学地点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地点的,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未备案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展开】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2次

法定办结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468516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大厅“朝我说”窗口【展开】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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