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05085488593L3113249635000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好办”窗口 | ||
受理条件 |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已办理过营业执照(别的公司的),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申请人需先进入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址:https://scjgj.beijing.gov.cn/ect)申领营业执照。(注:①劳务派遣公司不能直接新设立,只能先成立一家别的公司,然后再去人力社保局做审批,审批完后在来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和增加经营范围内容的审批;②本主题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其他公司类型及其分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办理对应业务。) 3.验收方式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如需装修,需先取得装修施工许可证后才能进行装修,装修完后再进行验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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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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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材料齐全【展开】 | 收材料【展开】 | ||
受理 | 3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受理通过。【展开】 | 受理【展开】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1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受理通过。【展开】 | 审批通过【展开】 | ||
颁证与送达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无 |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无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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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提交的登记材料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为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件,注明“翻译准确”,并由申请人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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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在北京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完成数据维护 | |
结果名称 | 在北京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完成数据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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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在北京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完成数据维护结果样本.txt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营业执照 | |
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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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营业执照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由公司章程确定 |
营业执照(副本) | |
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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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营业执照(副本).jpg |
有效时间 | 由公司章程确定 |
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以结果文书时间为准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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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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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意见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结果名称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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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登记表 |
结果样本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样本.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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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tif |
有效时间 | 三年 |
设定依据
无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统计条例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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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统计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1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本市建立统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制度。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基本情况统计资料。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在政务服务场所为统计调查对象报送基本情况统计资料提供指导服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服务场所建设,通过整合系统、优化流程等手段推进统一报送工作。【展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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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展开】 |
【部门规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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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当遵循权责统一、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展开】 |
【行政法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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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公司终止”。【展开】 |
【部门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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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 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展开】 |
【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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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展开】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