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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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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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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5000052820Q3110218656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采购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未查验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的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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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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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5979219【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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