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110000000052863Q3000172005000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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