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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坝地区办事处
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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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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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500005356705110270103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坝地区办事处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坝地区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处罚的行为 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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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4327282【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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