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退役军人弄虚作假骗取的相关待遇
到现场1次
北京市
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8:00;
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街道丰体南路1号院9号楼205室
承诺件
TEFT110106000100043111022002000
其他行政权力
上级授权
无
全区
第五十一条 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来源:《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 第七十八条 退役军人弄虚作假骗取退役相关待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办理信息
初审件
80(工作日)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不收费
否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机关
区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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