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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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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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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600006272X33110214351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对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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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2812000【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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