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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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办理信息
无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7
给予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
法定机关
区级
检查立案
办理步骤:检查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办理步骤:立案
审查标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
办理结果:立案审批文书
调查决定
办理步骤:调查
审查标准: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调查和保存证据。
办理结果:调查笔录、证据文书
办理步骤:告知
审查标准: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办理结果:告知书
办理步骤:决定
审查标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25条】【第2款】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第77条】【第1款】【第1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依据名称: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号令(文号):
财政部令第8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74条】【第1款】【第1项】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如何处罚?
答: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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