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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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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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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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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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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街道丰体南路1号院9号楼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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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3734634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TEFT110106000100043000524003000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1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受理条件:

1.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后至《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2 .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三、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全额补助;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按50%补助。具体发放由民政部门负责。   四、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对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各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来源:《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3.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8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83734634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报: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收件: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或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结果:提供要件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即受理,不符合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办理结果:街道受理人员复核通过后, 流转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部门审查。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审查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办理结果:1、提供要件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即受理,不符合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2、符合受理标准,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审批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办理结果:1、予以批准的条件: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定的决定。不予批准的条件: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准予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定的决定 。 2、街道镇到优抚部门领取新审批农村籍退役士兵审批材料,并将新审批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相关信息提交至资金发放平台,发放生活补助。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发放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统发平台拨款至个人账户

一、新纳入优抚系统人员提供银行卡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

发放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结果名称:

发放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结果样本:

发放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doc

有效时间:

根据规定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规范性文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公厅

依据名称: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民办发〔2011〕1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1.问: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标准

答:按市局文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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