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06MB0210542B3113249171000 | 服务对象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受理窗口 | ||
受理条件 | 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一致,经营地址位于地上(不包含任何地下空间)。新设立的法人单位(公司企业、不含个体户)或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 。 如发行预付费卡应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经营面积大于300㎡,内部改造类,地上空间(不含任何地下空间),工程类型为装修装饰类。 非独立的用水户不需要办理《对用水指标进行核定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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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设定依据
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