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3
04
11110000000063618N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11110000000063618N3000430008000
0
d1e073b5-dba6-4f21-9c22-dbe0ffb73c49
cdff68a7-0510-4b53-b13e-0a37bee33c4a
3
04
丰台区税务局
110106000000
{"VERSION":"20211231","ONLY_ID":"b1186282-6a98-47f9-87ab-6ccfb240b56f","ITEM_ATTRIBUTE":"01","ACCEPTSERVICE":"99","APPROVAL_TYPE":"","M_OVERALL_REQ":"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n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n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n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n5.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n6.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内完成抄报税事项。\n7.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n8.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n9.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n10.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n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n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IS_CONSTRUCTION":"0","POWER_NAM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POWER_CODE":"E9000800","POWER_ATTRIBUTE":"1","ITEM_REALITY_USELEVEL":"","YWBLX_ID":"cdff68a7-0510-4b53-b13e-0a37bee33c4a","HANDLETYPE":"","ISSERVICETERMINALS":"","ISONLINE":"0","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1","ONLINEHANDLEDEPTH":"","ISSUPPORTAPP":"","APPNAME":"","APP_CODE_ID":"","APP_CODE_NAME":"","LITTLEPROGRAMNAME":"","LITTLEPROGRAM_CODE_ID":"","LITTLEPROGRAM_CODE_NAME":"","WECHATPUBLICACCOUNT":"","WECHAT_CODE_ID":"","WECHAT_CODE_NAME":"","APPISSINGLELOGIN":"","MOBILETERMINALURL":"","ISSINGLELOGIN":"","LINKADDR":"","IS_COMPUTER_ONLINE":"0","ONLINEHANDLEURL":"","ONLINE_DECLARE_SYSTEM_NAME":"","INTERNET_DECLARE_NATURALUSER":"","INTERNET_DECLARE_LEGALLUSER":"","SERVERTYPE":"2"}
0
2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63618N3000430008000 事项类型 行政征收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 所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国家级垂管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征收种类 税收
征收结果名称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展开】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即时受理【展开】
审查与决定
决定受理后即时办结。【展开】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展开】
颁证与送达
发证
结果名称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其他: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2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二、2015 年 4 月 1 日起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
(一)金税盘、税控盘、Ukey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三、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铁路建设基金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铁路建设基金纳税申报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四、海关回函结果为“有一致的入库信息”的海关缴款书
(一)海关缴款书核查结果通知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一)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六、各类汇总纳税企业
(一)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七、采用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
(一)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代扣代缴事项
(一)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十、纳税人取得的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关凭证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三)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四)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十一、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款项的发票,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二)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款项的发票,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其他;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三)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四)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十二、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 一般纳税人
(一)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二)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三)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四)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五)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5.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6.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内完成抄报税事项。7.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8.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9.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10.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
显示更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展开】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0(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5号丰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海鹰路办税区)综合窗口1-22或35-46/北京市丰台区纪通东路78号丰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纪家庙办税区)综合窗口1-22,27-33【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