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对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进行裁决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咨询电话:(010)81927269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107000067694R3110914001000
行政裁决
上级授权
无
全区
区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初审件
21(工作日)
21(工作日)
电话预约:(010)81927400
不收费
否
是
1、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出具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2、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建住房〔2003〕252号)《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关于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国土房管拆〔2004〕310号);3、提供中介服务事项的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