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直辖市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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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专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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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12123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即办件
TE12345678909876593000109141003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市
国家级垂管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1(工作日)
0.5(工作日)
无
收费
是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
法定机关
区级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申请材料总要求: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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