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107000067694R3110214202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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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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