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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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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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1927271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107000067926R3000116007000
行政许可
上级授权
无
无
区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初审件
20(工作日)
17(工作日)
电话预约:(010)81927271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批,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其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申请材料总要求:网上申报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为PDF格式并加盖公章。材料中所附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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