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67862H3110244016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处罚的行为 | 对违反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 ||
处罚的种类 | |||
处罚的幅度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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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