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以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下水电站项目核准(不含长江流域、县级权限、新设)
到现场0次


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咨询电话:(010) 81927281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承诺件
11110107000068435J3000104101023
行政许可
上级下放
无
全市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9(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机关
区级
无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核 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 年本)》的通知(京政发 〔2018〕13号)要求,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按职责权限进行项目核准。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
办理结果:行政事项材料接收通知书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项目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3.符合国家和本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4.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5.不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6.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项目建设单位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明确具体的供地方式,已取得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有效规划意见;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0.外商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及外债管理的相关规定;
11.符合现行有效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12.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单独办理立项手续;
13.属于我委核准职权范围。
办理结果:行政事项受理告知书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审查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项目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3.符合国家和本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4.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5.不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6.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项目建设单位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明确具体的供地方式,已取得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有效规划意见;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0.外商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及外债管理的相关规定;
11.符合现行有效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12.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单独办理立项手续;
13.属于我委核准职权范围。
办理结果:审查意见
办理步骤:技术审查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必要性:必要时开展
设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办理步骤:专家评审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必要性:必要时开展
设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办理步骤:其他(征求公众意见)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必要性:必要时开展
设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办理步骤:其他( 征求部门意见)
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必要性:必要时开展
设立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项目没有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2.项目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3.项目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项目没有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办理结果:项目核准的批复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制证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项目核准批复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一、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文件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
其他要求:
二、项目申请报告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三、有效规划意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
其他要求:
四、有效用地意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
其他要求: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需提供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审查意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
其他要求:
六、核准招标方案的还需提交:
(一)、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
其他要求:
(二)、公司章程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
其他要求:
股权架构文件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
其他要求:
(三)、项目建设资金性质说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
其他要求:
(四)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拟不招标的,需要
1、不招标的范围及理由的说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
其他要求:
(五)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申请邀请招标的,需要
1、拟邀请招标的范围及理由的说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
其他要求:
(六)项目单位申请自行招标的,需要
1、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明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的项目,无需提供用地预审相关材料; 2.以上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需加盖项目建设单位的公章,复印件确保与原件保持一致。
不收费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国发〔2016〕7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二、能源……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增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行政法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问:核准周期
答:9个工作日
服务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