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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jhd.gov.cn/banshi/pubService/middlepage?goto=sso&type=sb&sxjbxxId=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60010011110108694986344100;http://www.bjhd.gov.cn/banshi/pubService/middlepage?goto=sso&type=legSb&sxjbxxId=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600100111101086949863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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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1086949863441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6001
0
19d5697c-427c-4997-9516-74f2379aeb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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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海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0108000000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到现场1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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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一层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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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6001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同时达到个人选择的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网上申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8940680;(010)88506001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分条件办理(市区)

行使内容: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十八条申报办理正常退休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办理结果:/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提供职工人事档案,按非管理岗位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其工人岗的材料,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办理结果:在北京市社保信息系统内完成待遇核算并出具《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表》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undefined

一、职工档案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二、按非管理岗位退休的女职工还需

(一)、劳动合同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二)、岗位协议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三)、职工正常退休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结果名称: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结果样本: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表.xlsx

有效时间:

无时限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主席令第35号(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第一款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行政法规】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国发〔1978〕10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

发布号令(文号):

劳社厅函〔2003〕315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京劳社养发〔2007〕2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全文

【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

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京劳社养发〔2007〕29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全文

【规范性文件】关于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过程中若干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

关于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过程中若干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京劳社养发〔2007〕3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全文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京人社养发〔2011〕49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全文

【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统筹层次主管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统筹层次主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法律】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发布号令(文号):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人社部发〔2024〕9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1.问:人事档案未装订成册

答:存档机构负责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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