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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编码: | 1111010868356312753001017003000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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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 |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备案 |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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