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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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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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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TE12345678901527833110223466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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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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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61122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泉山路15号院青龙桥办公中心A区南109【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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