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实施清单
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编码: | 1111010800005761353110755006000 |
实施主体: |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第十五条 华侨学生要求来本市上中小学的,由其常住户口在本市的监护人提出申请,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办理手续。 【展开】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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