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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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海淀区民政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30;
海淀区民政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西路一号547
承诺件
1111010800005769903110508097002
行政给付
上级委托
无数量限制
全区
市级自建(垂管)
1.本市户籍,符合以下条件: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要做好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长期照护保险服务机制的统筹衔接,使专业护理服务更好惠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各区要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采取借记方式将护理补贴发放到老年人账户,以服务给付方式用于照顾服务范围内的消费,允许用于购买照料护理用品等消费支出,确保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个性、便捷支付、专业照料的服务需求,账户原则上不支持提现、不定期清零、不指定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限定地域消费,对执行中的例外情况另行通知。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来源《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京民养老发〔2019〕160号) 2.提交的证件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办理信息
自办件
60(工作日)
45(工作日)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无
不收费
否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法定机关
区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