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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110108358998354N3000123106002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设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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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 |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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