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0807660184973113249193001 | 服务对象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所属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消防支队,区住建委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 | ||
受理条件 | 您要开一家“中医(纯中医)诊所”,1、首先应具有一处合法的经营场所;其次,房屋相对独立,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设有候诊区、就诊区,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2、 若已有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请携带材料清单要求的材料前往政务大厅,在政务专员的指导下办理其他业务。 政务专员将材料交各部门并联审批,通过后联系您领取。 3、 若经营面积大于300㎡且装修费用大于100万元,请在装修前自行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beijing.gov.cn/)申请施工许可;装修完成后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选择在线办事中的在线申报→住建委→市、区住建委,选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进行申报。最后,您的经营场所在开业前要符合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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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设定依据
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