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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及时制止翻捡、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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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8000058691E5110270442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及时制止翻捡、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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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2044063【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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