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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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馨瑞嘉园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根据《海淀区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海残字〔2008〕28号)、《关于调整海淀区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海残字〔2011〕31号): 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给予社区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一)本区在劳动年龄段、有一定劳动能力、强烈要求实现就业愿望,经街道、乡(镇)残联多次推荐,但由于自身条件及能力所限不能胜任社会岗位要求,长期失业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有管片精防医生出具的病情稳定鉴定证明)。(二)残疾人在社区实现就业后,残疾人的监护人或亲友能够指导、帮助残疾人每日完成不低于4小时的工作任务,并履行法定监护责任。(三)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在社区自行寻找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并在征得社区、居(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提出书面申请。(四)已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了1年以上失业登记手续的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来源:《海淀区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海残字〔2008〕28号)第二条(一)至(四)款)。相关证件、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书面申请填写完整清晰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 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8:30-9:00,中午12:00-13:00,下午17:00-17:3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馨瑞嘉园12号楼3单元101号馨瑞嘉园社区政务服务站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247121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60号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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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2073031003 | 事项编码 | 1111010800005853625112073031003111101080000585362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800005853625112073031003111101080000585362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馨瑞嘉园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街乡初审、区级终审 |
通办范围 | 全镇(街)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现场审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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