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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因管理不善,或者未履行管理责任,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违法行为严重、服务质量低劣或者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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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因管理不善,或者未履行管理责任,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违法行为严重、服务质量低劣或者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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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940090069XP3110216230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门头沟区交通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因管理不善,或者未履行管理责任,本单位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务员、调度员违法行为严重、服务质量低劣或者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出租汽车经营者处以3000元至3万元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5天至15天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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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859423【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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