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新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来源:《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第二十四条)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8:00-9:00,下午17:00-18:00,需预约;每周六9:00-15: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84434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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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101122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9696379986N311101122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9696379986N311101122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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