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药品印鉴卡药学部门负责人离职是否自动失效?
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过印鉴卡电子化系统办理变更手续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