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112000082974B3110211079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无 |
| 处罚的行为 | 劳务派遣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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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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