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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开足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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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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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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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110112001_01&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s%3A%2F%2Fbjcsfzx.banshi.beijing.gov.cn%3A8090%2Ffzxzwdt%2Fbjzwdt%2Fpages%2Faccount%2Ffrbjlogin%3Fgotourl%3DaHR0cHM6Ly9iamNzZnp4LmJhbnNoaS5iZWlqaW5nLmdvdi5jbjo4MDkwL2Z6eHp3ZHQvZXBvaW50endtaHd6L3BhZ2VzL2NhcnZlb3V0L3N0ZXBvbmU%2FYnVzaW5lc3NndWlkPWYwN2RmZjU0LWQwYmQtNDVhYy04ZjY1LWVhYTY1ODcwNTVmOA%3D%3D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我要开足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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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1275261375813113249492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实施主体 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区统计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支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7:30;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受理条件 1.北京市辖区内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单位,已取得营业执照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新设立的法人单位(公司企业、不含个体户)或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向统计部门主动报送统计基本信息。 3.在开业前要符合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验收方式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 4.非独立的用水户不需要办理对用水指标进行核定与调整。 5.若经营场所位于城市且经营面积到达300平米,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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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受理通过。【展开】受理【展开】
审查与决定
决定12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受理通过。【展开】审批通过【展开】
颁证与送达
发证3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结果名称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6、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

7、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其他:

申请材料

情形引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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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结果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结果样本.jpg
有效时间无时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结果名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结果名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样本.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
结果名称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样本.pdf
有效时间无时限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结果名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结果文书类型登记表
结果样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样本.pdf
有效时间无时限
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
结果名称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样本.pdf
有效时间批准当年有效
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
结果名称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在北京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完成数据维护结果样本.txt
有效时间无时限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国发〔1987〕2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展开】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1次

法定办结时限 3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52921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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