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1000009283003110211019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处罚的行为 | 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情节严重、逾期不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6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顿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逾期不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 ||
处罚的种类 | |||
处罚的幅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56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顿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逾期不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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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