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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对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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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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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9014L3110207168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对不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对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名称 公安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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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43(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110【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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