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0
111101100000928300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1111011000009283003002014204002
0
cca9bfcb-dba9-475c-8d6d-c3ba8a7af541
98251962-9922-4d9f-be28-a10d444c2cab
2^3
20
顺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0113000000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日09:00-17:30
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南楼一层北厅公服中心功能区综合窗口 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一层综合窗口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主要内容和分类,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鉴别和归档工作。对合格的材料,应当准确分类,逐份编写目录,一般在2个月内归档。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档案材料形成单位。 3.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建设,建立符合流动人员职业发展特点的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流动人员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多方面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注重收集流动人员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联动,积极收集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材料。 流动人员及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当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在材料形成1个月内主动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移交。 (来源:《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十三条、十四条) 4.归档材料属于档案材料范围之内、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IS_GUIDE":"0","SERVICE_OBJCT":"","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ISMONVEINCENTER":"","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ITEM_ATTRIBUTE":"01^03^04^05^11","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CROSS_AREA_ATEXT":"","SPEAK_DISABILITY_GRAD":"","AGE":"","REGISTER":"","BGSYSTEM_APPROVAL_OTHER":"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WIT_DISABILITY_GRAD":"","APPROVAL_TYPE":"0","WECHAT_CODE_NAME":"","DISABILITY_TYPE":"","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ONLY_ID":"21eebeda-81ed-11ea-8de7-fa163e4f9ad9","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2","APP_CODE_NAME":"","YWBLX_ID":"98251962-9922-4d9f-be28-a10d444c2cab","HOLDER":"","VERSION":"20211231"}
[]
2
1^9
https://bjt.beijing.gov.cn/renzheng/open/login/goUserLogin?client_id=2117&redirect_uri=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tsso/third/redirect&response_type=code&scope=user_info&state=http://fuwu.rsj.beijing.gov.cn/jycy/bjdafwpt/dafw/clgd/index.html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44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网上办理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网上办理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主要内容和分类,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鉴别和归档工作。对合格的材料,应当准确分类,逐份编写目录,一般在2个月内归档。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档案材料形成单位。 3.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建设,建立符合流动人员职业发展特点的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流动人员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多方面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注重收集流动人员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联动,积极收集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材料。 流动人员及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当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在材料形成1个月内主动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移交。 (来源:《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十三条、十四条) 4.归档材料属于档案材料范围之内、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办理时间 工作日09:00-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南楼一层北厅公服中心功能区综合窗口 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45626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南楼一层北厅公服中心功能区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2014204002 事项编码 1111011000009283003002014204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000009283003002014204002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