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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医疗机构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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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1000009289X03110221102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对医疗机构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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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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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10)81418585【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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