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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
对未经许可生产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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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未经许可生产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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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221765040434E3110223146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未经许可生产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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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708907;(010)69746158【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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