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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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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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9710148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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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法定本级行使
无数量限制
全区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30(工作日)
3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特别说明

申请材料总要求:案卷所包含的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谈话笔录、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阅卷笔录或相关的证据材料、代理词、庭审记录/庭审笔录、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以及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等材料应能够反映承办人员接受委托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并于案件办结之日起30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缺项的,应有说明。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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