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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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1:3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1:3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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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1111022100010375533000105104015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区
区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3
1(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法定机关
区级
街乡初审、区级终审
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者为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园长、教师以及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其他工作人员;
4.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5.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和班额标准;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园舍、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安全设施设备及户外场地;
7.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结果:是否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者为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园长、教师以及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其他工作人员;
4.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5.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和班额标准;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园舍、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安全设施设备及户外场地;
7.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结果:是否通过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一、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行政许可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三、设立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四、单位章程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五、董(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议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六、举办者材料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七、首届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决策机构成员基本情况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八、房屋产权说明材料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九、建设工程抗震鉴定报告
材料来源: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十、安全、消防设施合格情况的说明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十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正本原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不收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国发 〔2010〕 4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
1.问:材料不全
答: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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