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开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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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2-6号综合窗口;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乐华仕健康产业园5号楼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二层1、2、3、4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自然人
即办件
11110221696308627M3002014102003
公共服务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区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无
无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服务对象携带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办理结果:/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办理结果:信息采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办理结果:指导台账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创业素质自评量表》测评结果报告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1.问:创业开业指导办理地点?
答: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昌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5号楼二层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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